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四款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开车上路,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即使扣车后能及时出示驾驶证的,也将被处以20~200元的处罚。
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上路,一旦遇到交通事故,驾驶员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过程中将带来更多不便,驾驶员朋友开车出门,务必带好驾驶证。
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
实际中,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具体处理如下: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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