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后还可以行政诉讼吗,法律如何规定
行政复议后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递交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
无论是不予受理决定,还是其他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后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三、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来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自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的一种方式。但您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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