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法院判决离婚能不能到民政局领结婚证
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确实可以再次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1.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2.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3.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登记的程序与首次结婚登记相似,需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民政局提出结婚的登记请求。材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再次获得结婚证。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以下是一些可以判决离婚的具体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三、判决离婚后如何再婚
1.在判决离婚后,若双方想要再婚,只需要按照结婚登记的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民政局提出再婚登记的请求。
2.经过材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再次获得结婚证,开始新的婚姻生活。
3.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的过程与首次结婚相似,但也需要确保双方都是自愿结婚,且符合结婚的法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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