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新生儿尚处三个月大的年纪并且面临着离异的境地,通常情况下,法庭倾向于将孩子判决予其母亲监护。
然而,倘若母亲存在如下情形的话,那么法庭亦有可能将婴儿的监护权交由其父亲来行使:
(1)倘若母亲身患长期且难以治愈之传染病或是其他极端严重的疾病,以致于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将会对其健康造成损害;
(2)假如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作为母婴的抚养者,却并未尽到应有的责任义务,并且父亲坚决希望儿女生涯可以跟随自己;
(3)倘若基于种种特殊缘由,母亲工作繁忙、缺乏足够时间和精力等因素,以致于孩子确实无法在母亲的照顾下正常成长与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