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隶属关系一般指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具体分为:1、中央属企业: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2、省属企业: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3、地区属企业: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4、县属企业: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分公司隶属企业名称规定是什么
1、分公司隶属企业名称规定是需要注明是某某公司的分公司。
2、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3、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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