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谁,索赔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5-31 18:34:22 2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所谓寿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合同。为了防止赌博,降低道德风险,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作了严格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申请人本人。

2。被保险人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应当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确认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不受上述两项限制)。

3。与申请人有赡养、扶养、扶养关系的配偶、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属(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应当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和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除前款规定外,同意为申请人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应当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和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所谓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上的公民;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寿险公司理赔标准1。医疗费用:在公共医疗费用范围内,按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救治医院必须支付的费用计算,并按凭证支付。

2。滞纳金: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因滞纳金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工业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4。护理费用: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人生活补助: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残疾程度和平均生活费用计算。自残疾之日起20年内给予补偿。

6。残疾人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备具有补偿功能的设备的,根据医院证明按通用设备费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丧葬费标准计算。

8。死亡赔偿金: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用计算,赔偿金为10年。不满16岁的,每少一岁减一岁;70岁以上的,每大一岁减一岁,最低不低于5岁。

9。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限于丧失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前由死者、残疾人实际赡养的人,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16岁以下的人被提高到16岁。那些不能工作的人将被抚养20年。运输费:按当事人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计算,凭凭证支付。

11。住宿: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旅行住宿标准计算,按证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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