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深圳离婚的有关规定适用普通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和审限,因此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是适用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15个月;第二种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子就可以快速离婚,诉讼会在三个月内结束,特别情况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从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来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
前面所讲述的是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需要耗费的时间。很多时候,法官首先会主持诉前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那么,会大大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极有可能在1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
有的人认为对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自己不出庭,那也不能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但其实即使诉讼离婚男方不出庭,法官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这时同样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具体审理的时间不同,不过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结完毕。
《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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