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使用与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
缴存人在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账户。
凭联名卡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面、自助设备、网上银行以及贴有银联标识的机具,可以完成消费、存取款、转账等相关金融业务。
公积金查询:联名卡的发放
联名卡发放范围:全市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联名卡发放程序:
(一)管理中心制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
(二)缴存单位组织职工真实、准确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管理中心收集《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与发卡银行对申请制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四)发卡银行根据《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完成联名卡制作并送至缴存单位;
(五)缴存单位配合发卡银行将联名卡发至缴存人;
(六)发卡银行应将联名卡发卡情况适时反馈管理中心;
(七)缴存人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由管理中心通知填表和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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