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劳动厅甘劳发[1996]237号
各地、市、州劳动(劳动人事)处(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和劳动部《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的通知》(劳部发[1995]240号)精神,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1995年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下发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的通知》(甘社险发[1995]第60号,以下简称《覆盖计划》),各地(市、州)按照《覆盖计划》要求,普遍制定了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最近,劳动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的通知》(劳部发[1996]194号)。按照劳动部的通知和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实施我省《覆盖计划》,把我省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劳动者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覆盖计划》的实施步骤
1.基本养老保险要根据本地实际首先覆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军队在甘企业、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其次覆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养老保险原由人民保险公司经办的部分集体企业,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实施办法》规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1996年底前要全部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一时难以移交清楚的集体企业,应先参加由社人保险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后解决移交中的遗留问题。
3.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积极做好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
三、《覆盖计划》的进度要求
为保证劳动部劳部发[1996]194号文件对我省1996年底基本养老保险的总覆盖面不低于70%,1997年底不低于75%,1998年底不低于80%、1999年底不低于90%的进度要求能顺利完成,必须加快实施我省《覆盖计划》的进度。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总的覆盖计划进度要求为:1996年底不于70%,1997年底不低于80%,1998年底不低于90%,1999年实现全覆盖。针对各地、市、州不同情况,省上提出不同的进度要求:
1.兰州、天水、白银、金昌、嘉峪关5市,1996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按职工(从业人员)人数计算的总覆盖面不低于7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40%,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低于30%;1997年底总覆盖面不低于8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60%,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低于60%;1998年底总覆盖面基本达到100%。
2.平凉、庆阳、定西、陇南、武威、张掖、酒泉、临夏、甘南9地、州,1996年底基本养老保险的总覆盖面不低于6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30%,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人商户不低于20%;1997年底总覆盖面不低于7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50%,其他非公有制和个体工商户不低于50%;1998年底总覆盖面不低于90%,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75%,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低于75%;1999年底,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企业和劳动者。
以上进度要求是最低标准,各地在实施《覆盖计划》过程中,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可能加快步伐。
3.兰州市是劳动部确定的全国49个重点联系城市之一。兰州市应根据劳动部《关于确定劳动部指导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联系的通知》(劳部发[1995]413号)和《关于印发〈重点联系城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6年度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劳部发[1996]163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向省劳动厅和劳动部通报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并报送有关材料。重大部下应首先报省劳动厅审查同意后,再报劳动部。
4.兰州、天水、武威、陇南4地、市确定为省劳动厅指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联系地、市。具体要求如下:①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认真做好省政府《实施办法》的实施运转工作;②《覆盖计划》的实施步伐,应快于其他地、市、州;③积极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地、市应直接抓1至2个大型企业进行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积累经验,完善办法,加以推广;④各地、市每季度应向省劳动厅报送一份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劳动厅。
5.各地、市、州务必于今年9月底前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进度和落实计划的具体配套措施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三、《覆盖计划》的评价标准
评价《覆盖计划》落实的主要标准是: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及相关的配套措施。
2.按职工(从业人员)人数计算的覆盖面达到了进度要求。
养老保险总覆盖率=本地区参加统筹的职工(从业人员)人数÷本地区职工(从业人员)总数×100%
3.为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及个人帐户,并按省政府《实施办法》规定实际收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覆盖计划》的督促检查
各地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把加快实施《覆盖计划》作为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形成工作制度,加强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按照省上统一制定的《甘肃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度统计表》(见附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半年报送一次。省劳动厅拟在1996年10月份对各地《覆盖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汇总和考评,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全省通报。
10月份省上抽查和当前各地督促检查的重点是:
1.在工商、税务、统计、银行等部门的协助下,认真调查摸底,搞清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不同所有制、各种经济成份的单位数和职工(从业人员)人数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人数,按本通知所附统计表,分类排列,确定推动《覆盖计划》的重点,制定具体的年度、季度推进计划和措施。
2.重点检查分析未能及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单位、人数和原因,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3.按照省政府《实施办法》规定,检查对各类所有制单位及各类用工形式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进展情况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比例过渡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附件:甘肃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度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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