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是什么
1.受理申请。
(1)执行裁决必须经当事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执行也不接受仲裁机构的移送执行。
(2)由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既是法院的权利,又是法院的义务。
(3)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2.执行抗辩。
执行抗辩是指被申请人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根据法院规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的行为。仲裁裁决的执行不同于法院判决的执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院判决,为法院终审判决或因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而发生效力的判决,而仲裁裁决则不存在上诉权。
3.审查。
对仲裁裁决执行的审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职权审查。人民法院受理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后,应对仲裁裁决的内容是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审查,此项审查侧重于仲裁裁决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违反政策和社会公德。二是依当事人请求审查,即在被申请人提出执行抗辩的情况下进行审查。
4.作出执行裁定。
在被申请人未进行抗辩的情况下,通过审查,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的执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否则,应作出执行裁定。在被申请人提出抗辩的情况下,通过合议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抗辩理由成立的,应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反之,则应作出执行裁定。
5.执行前的准备。
准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作出以后,法院应当做好一些执行准备工作,以保证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6.采取执行措施。
被申请人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仍不履行的,执行员可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申请人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
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