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1、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都不愿意再签合同。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签合同时,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出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
3、租赁合同期满,一方愿意继续,另一方不同意。如果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房屋,那么承租人应该提前告知出租人,让出租人提前做准备,比如张贴租赁房屋广告等。
二、租赁合同解除条件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三、房屋续租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3、和房东搞好关系尽量面上和睦相处,珍惜房子,爱卫生,这样不会被房东赶走,还好商量涨租价格问题。
4、争取长租,租客长租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房东每年涨租。
5、跟中介签的合同是要收中介费的,一年一收,所以找中介都要求直接跟房东签合同,中介拿了中介费就好了,其余就是跟房东续签转租等等等都不关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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