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由于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贷款买房,可以凭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借款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员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员工个人储蓄账户支付购房首付。
贷款后公积金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贷款时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但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之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还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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