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偷税漏税,请问是实际负责人承担责任还是法人承担责任
主要看法定代表人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都是实际负责人操作的,那么,由实际负责人承担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知情并没有制止实际负责人或是法定代表人安排实际负责人进行操作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都需要承担责任。
二、公司欠钱要法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钱,法定代表人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对此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公司欠法人的钱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来说,公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担公司的债务,法人不必承担公司的债务。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预约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预约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四、有限公司,股东是否有承担责任,还是法人一个人承担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造成公司可以用于履行债务的财产大量减少,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这种情形的,股东理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修订后的公司法一方面坚持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基本法律原则;另一方面增加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条还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即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己来证明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是否独立,这就与一般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由权利主张者举证不同,实际上加重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义务。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这一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强化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严格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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