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一、什么是合同义务转让和合同权利转让?
1、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2、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作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
二、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三、什么是指合同转让和合同变更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相当于债权债务的转让。
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可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只是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以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根据合同转让的权利义务不同,合同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以及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三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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