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发展下级,传销一般拉够三十个人以上,而且发展层级在三级以上是会判处刑罚。因为传销的人数达到30以上对社会的影响比较大,可能侵犯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范围。公安机关会按照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符合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网络传销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传销的判刑标准如下:
1、通过网络实施传销活动的,其组织、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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