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按对方收入的20-30%计算。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儿童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儿童的实际需求;二是结合当地抚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第三,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收入和财产)。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按照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30%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金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高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以突破上述幅度。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低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其他财产较多的,不按上述比例判断,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财产不多或者没有财产,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不能按照上述比例低于上述幅度来判断,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无收入。子女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折扣。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而免除,要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子女患重病、出国留学(必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离婚后抚养费需要怎样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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