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学籍,学生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跨省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一、跨省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1、跨省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如下: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外省转学籍需要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需要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跨省转学需要什么条件
1、获得原学校的转学许可。跨省转学监护人需要先联系学生所就读的原学校,向原学校发起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2、获得转入学校的转学许可。监护人需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向转入学校提供身份证、监护人从业证明、原学校同意证等有关证件;
3、通过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审核。监护人与双方学校沟通后,需要再次联系原学校,提供转入学校开据的《转学受理回执》。原学校需要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发起申报并通过系统审核;
4、获得原市教育局的审批。原学校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发起申报后,原市教育局部门会审核信息。转学证明齐全、符合要求即可通过;
5、调转学籍档案手续原市教育局审核后,转入学校会向监护人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调转学生学籍档案手续;
6、获得转入市教育局的审批。学生学籍档案手续调转到转入市教育局,获得转入市教育局的审批,即可跨省就读。
《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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