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对非法拘禁的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的规定,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什么是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拘禁侵犯的是公民的什么权利
非法拘禁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四、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非法拘禁
民法典对如何认定债务非法拘禁没有作出规定,而刑法规定,为了索取债务,对债务人人身自由进行非法剥夺的,就可认定债务非法拘禁。
五、索债非法拘禁认定标准
1、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是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不管债务能否查清或者根本不存在也不论合法与否,只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仍然应当认定行为人系为索取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2、客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表现为持续性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在行为手段上,可能是单纯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可能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实施殴打、侮辱、虐待或者捆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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