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咬伤人的责任承担:
1、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他人的,由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咬伤的人有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例如逗狗等情形,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的狗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宠物狗伤人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宠物狗伤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下:
1.受害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结果是由侵害方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的。实践中一般的证明应有事件发生的录音、录像、报警后的询问笔录,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证人证言等等。
2.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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