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已经注册好的公司可分正常和不正常注销。
(一)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二)正常注销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一、公司清算解散后怎么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公司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办事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审查;
(三)核准(或驳回);
(四)发照。
申报材料
(二)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董事签字不得少于法定人数)
(三)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包括清算期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告通知债权人3次的说明(原件)
(四)海关、国税、地税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五)印章收缴,在《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空白处留下原印章印模,核准后,由登记机关和企业经办人员双方当场销毁并签字;
(六)原审批机关批准注销的文件(原件,经营期限到期的不需提交)
(七)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八)分支(办事)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
(九)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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