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五类房屋会被拆除:
1、房屋长期空置;
2、非一户一宅;
3、宅基地超占;
4、无人居住房屋;
5、进城落户居民的房屋。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规定
农房翻建时必须符合的几个条件:1、办理翻建手续。现在农村不论是房屋新建还是翻建,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批准手续后才能建造房屋,私下建造或翻新房屋都是不合法的。2、无重建记录。农村房屋进行装修,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维修和再建设,若是房屋之前已经有翻建记录,一般都不会允许第二次翻建。3、当地允许翻建。允许在当地重建农村住房也是一个先决条件。否则翻建的房屋就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并有被拆毁的危险。4、重建符合政策规划。获得批准程序后,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翻建后,房屋不得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面积和高度标准,原有的宅基地位置不得更改。5、申请人身份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村集体手中。农民只有使用它的权利。农村宅基地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非本村的内部组织人员不享受重建房屋的机会。6、房屋所有权明确。在翻新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明确,不得有任何争议,否则审批程序无法顺利完成。7、未改变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性质,不能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
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怎么解读
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的解读为农村的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的宅基地,一户就是根据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作为依据,并且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能超出当地政府所规定的面积。另外,国家对于一户多宅也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对一户一宅以外多占用的宅基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多占的宅基地按非法占地处理。
1、农村房子继承办理流程如下:
1、农村房屋办理继承时需要去房屋所在地的中国公证处办理,先继承再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就可以了,要注意携带好相关证件材料;
2、想要继承农村房屋,继承人户口必须在本村,属于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而且本身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的条件,父母的房屋是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的;
3、如果继承人本身户口是在本村,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自己已经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的,父母的房屋是不能继承的,在父母亡故的情况下父母的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或者政府收回的;
4、关于宅基地被收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子女可以把房屋卖给符合条件的人;还有一个是子女如果不卖的话可以自己用,但是房屋不能进行翻新扩建等一系列建设性操作,等房屋不能居住时,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2、宅基地的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总的来说,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的解读为农村的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的宅基地,一户就是根据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作为依据,并且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能超出当地政府所规定的面积。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三、农村闲置房新政策
农村闲置房政策包括:
1、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草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砖瓦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楼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农村闲置房的标准包括:
1、农村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房屋;
2、农民进城后取得城市户口并在城市居住所空置的农村老宅;
3、长时间闲置的宅基地、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修建以及无人继承的房屋,村集体有权利将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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