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实地核查特殊审查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实地核查特殊审查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实地核查特殊审查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实地核查特殊审查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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