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多种情况,同时每次提取的额度以及提取的次数也有所区别,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是在购房且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时,每个月都享有一次提龋暂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但累积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金额;
其次,如果是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房产,那么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均有资格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内最多可提取四次;
再次,对于自建、大修自有住房或进行房屋装修的情况,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费用;
最后,若选择租赁房屋作为居住场所,则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均有资格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年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的房租总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要提供什么材料
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房产查档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杭州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n(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n(二)离休、退休的;\n(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n(四)出境定居的;\n(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n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n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n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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