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应如何应对公司债务的责任
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或者收购股份对债务承担责任,但是一旦出现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等情形,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能转让公司债务吗
转让公司债务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债务的一致意见;以及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三、公司债务催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公司追讨债务应当注意下列法律问题:
1.债权需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
2.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
3.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4.注意诉讼时效,不得超期,同时留下催收记录和证据,必要时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5.有担保的需要在担保期间内主张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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