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的多久通知家属
被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怎么办取保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其本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对其采取拘留的机关以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
2.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其是否符合取保条件作出相应决定;
3.被决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提出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三、刑事拘留可以延拘吗
刑事拘留可以延拘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也就是说,在运用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过程中,要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不可滥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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