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赠送的房子离婚时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婚前赠送时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则房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表示,对于婚前赠送的,应属于一方所有,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也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婚前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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