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机构:计生委
办理地址:县级计生局、乡镇计生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225315
申办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注: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
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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