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名单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3-03-30 16:00:56 4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失信企业名单有什么影响

后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一)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四)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扩展资料:案例:"黑名单"来了严重违法将被联合惩戒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年报相关义务的,或是组织策划传销、发布虚假广告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等,都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目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67134户四川企业(含农专社)如不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申请移除,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就将进入“黑名单”。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A介绍,若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义务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进入“黑名单”企业失去“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资格,不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什么意思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会被例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还没申请移出;

2、虚假资料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

3、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商标侵权行为5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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