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诈骗是否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形式
时间:2023-07-07 22:05:01 2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诈骗赃物构成诈骗罪。符合下列条件构成诈骗罪:

1、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2、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丁某没有以占有财产为目的,即使后来花掉,也只是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即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误解,作出处分财产的决定。

怎样才构成诈骗罪,即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实践中,他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一般来讲是不会构成诈骗罪的。但也有例外的时候,此时就需要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充分的分析,看看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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