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标准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7.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准确的来说,如果确认是工伤事故的话根本就不会产生所谓的误工费,因为不应该有误工费,法律上要求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给该职工支付工资。很多员工会把工伤待遇当中的停工留薪期理解成为误工费,总之,大家知道这部分损失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就可以了。
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三、工伤认定材料不全应怎么办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再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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