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半年,然后女方要求离婚,同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半年,然后女方要求离婚的,在离婚后,彩礼是否退还,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的情况来确定,出现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起诉离婚彩礼用退吗
1、女方起诉离婚彩礼不一定要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那么就需要返还。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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