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分类的原则是:在满足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维护土地分类的科学性,并尽可能的与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土地分类标准发展修改时尽可能小改、不改;通过修改土地分类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管理需要;凡能精简、归并的地类尽量归并,减少过渡成本。土地分类原则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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