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存在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以根据购买合约中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的条款,针对所涉房屋出现的各种质量瑕疵,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修理和赔偿相应的损失请求;
另外,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在主体结构品质上达不到预定的交付标准,甚至在已经交付使用后,经过专业机构的核实仍然发现其主体结构未能满足要求,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选择撤销购房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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