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参保的未成年子女人寿保险如何分割,夫妻之间如何分割。未成年人人寿保险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根据投保人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点的不同另行办理。申请人为夫妻,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离婚后同居的,原保险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是,另一方是否应该赔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值得考虑。从理论上讲,未成年子女人身保险的投保行为是给予第三人利益。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未成年人而不是夫妻。如果是被保险人投保,因为保险金是夫妻共同享有的,即使夫妻离婚,他们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也不会自然消失,那么,所支付的保险费是否可以视为夫妻保险呢?这与夫妻一方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情形不同,如果保险费是以夫妻的个人财产支付的,因为保险的最终利益属于子女,它与夫妻另一方没有关系,所以所交的保险费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在上述情况下,不存在赔偿问题。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是另一方配偶的,只需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不需要原受益人赔偿,因为原受益人的利益期待权已经消失。
全文4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