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权与耕地建房的关系
时间:2023-07-04 08:43:11 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在已经在耕地上建房的情形,是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形,是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耕地可以继承吗

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可以继承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不能被继承人的财产如下: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

4、婚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

5、被继承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财产;

6、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7、被继承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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