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自己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规定;
4、遗嘱的形式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自己住的公租房如何建立遗嘱
1、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只有公租房承租继承权。
2、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3、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4、不能按上面共同居住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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