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车主缴纳罚款后,交警队与银行之间大约每周进行数据交互,一般需要一周左右违章记录才会显示“已处理”。
哪些情况可以消除交通违章扣分
1、车辆被套牌
警方提醒,遇到这种情况时,驾驶员首先要做一件事,就是保留证据,通过各种方式,证明违法发生时,自己并不在违法发生地。例如停车票、高速收费票据、行车记录仪等都是可以的。若能确定是套牌发生的违章,原车主可以免于处罚。
2、重复录入
现在很多交通违章都是依靠电子眼和电脑来记录的,虽然准确度比较高,但偶尔还是会出现重复录入违章的情况,即车辆未移动过,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并都被录入,这也可以申诉。
3、抓拍的违法资料不清晰
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是处罚的依据,所以资料必须要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若车主查询到的违法记录资料不清晰,也允许申诉。
4、避让特种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识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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