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要男女双方亲自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没有统一规定的离婚电话的。
如果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夫或妻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宁波离婚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号码
宁波离婚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号码0574-86837166。
律师事务所的职责:
1、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监督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执行情况;
4、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
5、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
6、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
7、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8、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律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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