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债公司恐吓怎么办,被讨债公司恐吓是违法行为吗
时间:2023-06-04 18:45:41 2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被讨债公司恐吓是可以报警的,并且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明,警方会根据恐吓行为决定拘留期限。被讨债公司恐吓是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是回购成敲诈勒索罪的。

一、被讨债公司恐吓怎么办

被讨债公司恐吓的,可以报警解决。如果是因为贷款逾期被讨债公司恶意威胁,最好还是先还清欠款,还清后如果还威胁的话,也是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解决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被讨债公司恐吓是违法行为吗

被讨债公司恐吓是违法行为。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上门讨债不违法的方法

上门讨债不违法的方法:

债权人可以上门与债务人协商;邀请第三人作中间人,对双方进行调解。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的,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避免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讨债应当采取合法手段,不应过激。上门讨债手段过于激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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