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
二、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计划生育二胎申请书
________计生办:
我是_______村(居)民,名叫______,丈夫名叫_______,我二人于______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______年____月,符合《_______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年月日
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签字:________
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或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户口性质
身份证号码
夫
妻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理由(包括婚姻状况、生育及拟作为生育条件的理由等):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我们认为符合第三章第二十条第款,特此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人(签名):
(申请书必须由当事人书写并签名,当事人无书写能力需由他人代写的,须在名字上按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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