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钱给了子女买房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4-07 08:21:26 4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的,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不算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离婚房产分割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婚后房产规定如下: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三、关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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