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人寿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或者完全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活着的,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再退还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很多选择,比如10年、15年、20年,或者到50岁、60岁等等。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安全”的优点。支付保险金免征所得税和遗产税。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结束时仍然活着,保险合同将立即终止,保险公司没有支付义务,也不会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基本上是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到期后交的钱永远不会回来。
目前,还有“回报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届满,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刚开始职业生涯或收入较低的年轻人来说,在家庭责任最重要的时期,消费者定期寿险是他们以较低保费获得最大保障的好选择;此外,许多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企业主一旦出现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家庭生活水平的下降。
在当今声誉发展的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一种为工商界个人提供的信用担保。而且,对于有住房贷款的人来说,购买定期寿险也是不错的选择。总保险金额等于房屋总价,保险期和还款期几乎相同。
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障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死亡或高度残疾,与意外伤害保险类似,但长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广。疾病导致的死亡或高度残疾也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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