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优点十分明显
1、融资成本较低:按照规定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为3-5年,如果未被转换,则相当于发行了低利率的长期债券,从而降低了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而如果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产品,该种产品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可在上市后分别交易,即发行时是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后则自动拆分成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将会进一步降低。
2、融资规模较大: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一般比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多出一定比例,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发行了比市价高的股票,在同等股本扩张条件下,与增发和配股相比,可为发行公司筹得更多的资金。
二、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的增发和配股方式以及发行一种新型债券-可转换债券三种方式
三、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
2、当股市低迷时,投资者可选择享受利息收益;当股市看好时,投资者可将其卖出获取价差或者转成股票,享受股价上涨收益。
3、因可转换债券有收回本金的保证和券面利息的收益,而且其投资者往往受回售权的保护,投资风险比较小但是收益可能很大。同时,可转换债券的转股和兑付压力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形成约束,迫使他们谨慎决策、努力提高经营业绩,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而言都是一个双赢的选择,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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