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需要经历的步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二、公租房申请的材料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公租房申请后多长时间能批
公租房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左右能批。申请人应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后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等待审核批示即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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