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公路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