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离婚时的隐匿财产?
时间:2023-04-05 15:12:03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是隐匿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父他人名义买房,事实上自己是实际的房屋拥有者。

2、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人的名字,登记了房产证明的一方将房产出卖,套取现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下购大宗财产而不告诉对方。

一、房产证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房产证是两夫妻的名字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应当一人一半。如果房产有贷款的话,夫妻就房产只能协商归一人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做现金补偿。在结婚之前,夫妻中的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全款购买了房子,同时也拿到了房屋的产权登记证,离婚时房产的所有人仍然是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是没有房屋的分割权利的。

二、离婚了房产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婚前房产的分配问题,是需要分情况的。对于婚前房产只登记了买房人的名字的,且自己支付全部房款的情形,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的;对于登记了双方名字的情形,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分配时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人民法院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三、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怎么处理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原来夫妻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一方。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都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所以,如果要进行房产的分割,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去计算房屋的价值。在这种情况里面,如果是属于贷款买房的性质,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在结婚之前由夫妻当中的一方自己出资购买房产,也就是说房屋的首付,是由一方当事人交的,在结婚之后,用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对房屋进行还贷,房屋的产权登记只登记了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要离婚,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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