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患者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各项的赔偿标准根据规定和当地经济情况进行确定。并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二、国家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国家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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