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前夫犯法被依法判决的,需要被执行其财产的,不会查封前妻的财产。因为人民法院在进行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的执行措施时,是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的。如果被查封的财产属于前妻的个人财产的,则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前夫欠信用卡连累前妻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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