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继承人的后人早于其离世,则可由这些后人的近亲、直系后代或由血缘关系较远的亲近亲属以代表的身份进行继承。

相反地,若被继承人的近亲前辈于其先去世,那么则出于同样的考虑,他们的后代可作为代表继承财产。
然而,这些代理人的权利仅限于能合法继承被代理者的所有财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