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
2、按照《关于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调查的通知》,向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报送规范运作情况报告。
3、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并通过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检查验收。
4、申请发行新股或证券。
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参照上述流程实施借壳上市的,最终都能顺利上市。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借壳上市好处不少,但是其中蕴藏的法律风险也很多,一旦失误或没有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进行的,其后果可能得不偿失,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全程提供法律帮助,花小钱做大事。
一、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东大会要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把好决策关,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
要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必须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要认真发挥好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经理层要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
二、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一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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